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范围 >

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2023-05-16 09:20:18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

提起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大家在熟悉不过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吗?快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因为拆迁所产生的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引发的纠纷,还包括双方当事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个时候首先是可以试图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代表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出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拆迁户土地有纠纷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合同到期不续签年假没休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内容看这里
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和处理?员工擅自离职的法律危害有哪些?如何预防擅自离职的发生?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鉴证是指什么?公证与鉴证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孩子监护人怎么转?关于孩子的监护人姓名怎么填写?
申请个人破产要满足哪些条件?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消费者协会怎么处理投诉?消费者协会有哪些处理投诉的程序?
欠款人只有一套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欠款起诉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几个等级?燃气管道施工资质都有什么要求?
知识纠纷
1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流程有哪些?港澳通行证是否可以异地续签吗?
2 新股申购条件有哪些?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什么内容?
3 终止合同会构成违约吗为什么 终止合同还能起诉吗?
4 刑法非法集资人数规定有哪些内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会坐牢吗?
5 劳动关系的种类有什么划分标准?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6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7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8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未婚孩子生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多大?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职工补充医保包含什么?
认定工伤时间具体是多久 个人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的?新疆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介绍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财产法院判决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实践中家暴致死能判死刑吗?家暴致死判死刑有什么法律依据?
财产权益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具体包括了什么?
宣告死亡公告期是多久?死亡利害关系人范围在哪?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怎样的?社会医疗保险具有怎样的作用?
合同法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几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023-05-16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分类分为几类?

2023-05-15

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要多久?诉讼离婚原告可以拒绝调解吗?

2023-05-15

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怎样进行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2023-05-12

借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2023-05-12

异地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跨省迁户口需要本人吗?

2023-05-12

劳动纠纷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几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分类分为几类?
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要多久?诉讼离婚原告可以拒绝调解吗?
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怎样进行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借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异地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跨省迁户口需要本人吗?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