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范围 >

泰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06-14 12:23:04 来源:互联网

哈喽小伙伴们 ,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泰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泰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

一、泰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资料图片)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进行各种补偿。一般来说有: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拆迁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鼓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当地人民政府。

由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和安置房搬迁的新的定价公式如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住宅基准面积补偿面积基准面积 安置房重新定价。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根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空地院坝补偿,其计算方式如下: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空地院坝参考地方政策补偿,一般按照建设用地价格补偿。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具体安置面积按照地方政府下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三)农民自建

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就是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批准,由村集体在就近区域或者村镇集中规划区安排一块宅基地,由被征收人重建房屋。

三、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在房屋拆迁之后,行政机关都需要对房屋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作出相应的补偿,但是补偿的费用会根据被拆迁的房屋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来确定,不同性质的房屋被拆迁的补偿费用也不同,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是被拆迁,就需要得到补偿款。

泰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鼓励性补偿费三大项,主要以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天天时快讯】法院书记员有没有编制?法院书记员是做什么的?
焦点精选!商品双日期如何处罚?产品质量法是什么?
每日焦点!人保车险理赔多长时间能到账?人保车险理赔需要的材料
什么是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多少?
幼儿园开在小区里面违法吗?申办幼儿园要具备什么条件? 聚看点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哪些?债务重组有哪些法律属性?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商业秘密被侵犯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的范围是什么?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测算
股票交易规则是怎样的?买卖股票交易费用主要由哪3方面构成?
每日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带薪休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知识纠纷
1 快播:离婚冷静期过了50天还有效吗?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2 今日关注: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3 商标被驳回别人可以注册吗?商标被驳回后多久可以重新申请? 环球最资讯
4 全球微动态丨户籍地址是填什么地址?户籍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吗?
5 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有哪些?保险代理合同能不能签?
6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7 怎样打欠条才能有法律效力?有欠条算诈骗吗?
8 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可以分红吗?股票分红和什么因素有关?|天天热文
公司法
【时快讯】注册一个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社保怎么查询 个人社保怎么缴纳多少钱一个月?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监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什么是合同的主体?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什么因素引起的?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世界观焦点
今日观点!五一法定一天还是3天?五一法定三倍工资是哪几天?
摩托车驾驶证是什么?摩托车驾驶证可以外地考吗?_焦点精选
环球观焦点:个人巧立名目套取国家资金法律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买三轮车多久可以退换?用护肤品过敏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定金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定金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合同法
世界新动态:丢失商标注册证怎么补办 商标证丢了补办需要多少钱?

2023-06-13

租赁车位超过20年合同不成立吗 租车位需要签合同吗? 新资讯

2023-06-13

个人在购买住房时并无强制保险吗?房屋保险的赔款接受人是谁?|独家

2023-06-12

首套房契税能退税吗?首套房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6-12

交通意外保险和责任是什么?材料初步审核和调查有哪些流程?

2023-06-09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有什么?

2023-06-09

劳动纠纷
世界新动态:丢失商标注册证怎么补办 商标证丢了补办需要多少钱?
租赁车位超过20年合同不成立吗 租车位需要签合同吗? 新资讯
个人在购买住房时并无强制保险吗?房屋保险的赔款接受人是谁?|独家
首套房契税能退税吗?首套房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意外保险和责任是什么?材料初步审核和调查有哪些流程?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有什么?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