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范围 >

棚户区改造的标准是什么

2023-06-08 12:26:16 来源:互联网

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大家都选择在网络上汲取相关知识内容,比如棚户区改造的标准是什么,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小编也是翻阅整理了相应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资料图)

一、棚户区改造的标准是什么

1、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

1、棚户区改造是不能强拆的,因为棚户区是受到法律的保护,要是强拆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依据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但是,我国不同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当地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不可能是一样的。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诉讼

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政诉讼的上述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

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

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不同于拆迁纠纷的行政裁决之处在于“司法性”,是一种司法活动,必须是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导下进行的活动。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形成纠纷。

处理方式:

1、对上述第一类纠纷的处理: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棚户区的改造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以上就是对棚户区改造的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整理,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的范围是什么?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测算
股票交易规则是怎样的?买卖股票交易费用主要由哪3方面构成?
每日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带薪休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环球速看料】没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如何办 公司不发工资多久可以劳动仲裁?
环球关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标申请找不着路径查询的原因是什么 怎么查询商标注册情况?-每日视点
快报:发一份律师函多少钱?律师发律师函的步骤是什么?
安全事故如何赔偿?安全事故赔偿费用怎么计算?
量刑等于判刑吗?量刑和实判相差多少?
建筑工地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噪音为扰民的分贝标准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全球观察: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什么法律依据?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2 企业偷税漏税会怎么样?企业偷税漏税怎么揭发?
3 北京车辆过户流程手续是哪些?北京车辆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4 生辰八字测婚姻准确吗?什么八字姻缘很好?
5 公证书可以更改吗?夫妻购房放弃财产公证书如何办理?
6 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如何收?二手房大税怎么算的?
7 税票查询在哪里查询?税票和发票有什么区别?
8 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公司要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通知?
公司法
今日观点!五一法定一天还是3天?五一法定三倍工资是哪几天?
摩托车驾驶证是什么?摩托车驾驶证可以外地考吗?_焦点精选
环球观焦点:个人巧立名目套取国家资金法律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买三轮车多久可以退换?用护肤品过敏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定金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定金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协议代签字有效吗?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吗?|速递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一样吗?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二者的区别表现在哪?
关于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几种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高速公路倒车扣多少分?高速公路倒车会被拍到吗?
撞死人赔不起钱怎么办?交通肇事量刑
合同法
买卖合同管辖地怎么规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什么?

2023-06-07

全球热议: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精神损害怎么取证)

2023-06-07

【全球报资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区别在哪?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2023-06-05

每日关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如何评估的?绩效工资制度特点

2023-06-05

保释是什么意思?保释的钱能拿回来吗?

2023-06-02

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是什么?车辆被损坏可以要求的赔偿种类有哪些?

2023-06-02

劳动纠纷
买卖合同管辖地怎么规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什么?
全球热议: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精神损害怎么取证)
【全球报资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区别在哪?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每日关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如何评估的?绩效工资制度特点
保释是什么意思?保释的钱能拿回来吗?
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是什么?车辆被损坏可以要求的赔偿种类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