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范围 >

拆迁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2023-05-28 18:30:35 来源:互联网

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大家都选择在网络上汲取相关知识内容,比如拆迁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小编也是翻阅整理了相应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资料图】

一、拆迁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拆迁中,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什么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拆迁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技术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诉讼离婚的定义是什么?
怎么起诉别人侵犯我的肖像权?怎样才算侵犯个人隐私权?
信用卡逾期银行可以找父母吗?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客户拖欠货款不给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小车撞电动车赔偿标准是什么?小车撞电动车小车全责怎么理赔?
用抵押贷款购买房屋后 如确实无能力归还贷款怎么办?
醉酒驾车处罚流程是什么?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罚内容是什么?
股权质押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到期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吗?
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工程质量问题的违约金约定方法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个人征信逾期记录消除方法有哪些?个人征信逾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 物证包括哪些?书证与物证的区别是什么?
3 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类型?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分哪三种?
5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法律依据是什么?
6 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失业保险金时职工的工作年限是几年?
7 经营婚姻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经营婚姻的6个方法分享
8 快递超过7天怎找谁赔偿(快递寄掉了怎么赔偿)
公司法
家暴法律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家暴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
关于房屋遗产税可以避免么?应该怎么规避遗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是什么?下列哪些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认定重婚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律对重婚罪怎么处理?
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实践中实施家庭暴力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民事执行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欠钱不还找谁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申请表的内容有哪些?
如何理解限制物权?限制物权担保物权是什么?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法
离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2023-05-26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2023-05-26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2023-05-26

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会怎么被判刑?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05-25

特殊家庭指的是什么?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是哪三个?

2023-05-2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2023-05-25

劳动纠纷
离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会怎么被判刑?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特殊家庭指的是什么?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是哪三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