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范围 >

房屋拆迁房屋面积怎么算的?-世界短讯

2023-05-21 15:10:17 来源:互联网

关 于房屋拆迁房屋面积怎么算的?的知识大家了解吗?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房屋面积怎么算的?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一起来了解下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房屋拆迁房屋面积怎么算的

1、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长久性建筑,层高在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竣工时的状态为准。

7、属长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长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入口,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长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房屋拆迁房屋面积怎么算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一般对于房屋的面积是需要按不同的房屋性质来进行确定,单层和多层的计算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几个自然日?现金支票有效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进了国企能辞职吗?国企员工辞职后都去了哪里?
招标投标有哪个机关进行司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有什么法律依据?
合同签字后反悔怎么办?合同订立条件要满足哪些?
公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内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什么是无罪辩护?什么是有罪辩护?无罪辩解有哪些方式?
订立合同时预防合同纠纷的方法有哪些?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哪些用途确定?
知识纠纷
1 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赔偿数额计算方式是什么?
2 实践中车辆保险理赔时效多长时间?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3 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合同法还有指定法院管辖规定吗?
4 什么是保理合同纠纷?保理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5 农村老人去怎世后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6 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不合理拆迁老百姓维权可以向公安报警吗?
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会坐牢吗?借贷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8 法院拍卖车辆一般要多长时间?法院拍卖车会通知车主吗?法律如何规定?
公司法
医保卡过期了在哪里换 怎么查社保余额?
怎么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有哪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
不可抗力事件有哪些?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什么?
中标以后需要做哪些工作?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内容是什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财产保全的执行时间有什么要求?
合伙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吗?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未婚孩子生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多大?
合同法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2023-05-19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2023-05-19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2023-05-19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2023-05-19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2023-05-19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2023-05-19

劳动纠纷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