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什么是价格法?价格评估管理办法有哪些?

2023-05-25 13:14:00 来源:律速网

什么是价格法?

价格法是指调整在价格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制定价格和管理监督物价的法律依据。在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以立法手段保证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通过价格监督对违反价格政策、价格纪律的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根据。

价格法的历史渊源

调整在价格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制定价格和管理监督物价的法律依据。在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以立法手段保证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通过价格监督对违反价格政策、价格纪律的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根据。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反映一定的商品交换关系,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按照生产关系的要求对社会利润进行再分配。在社会主义国家,价格问题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关系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它起着调节国家、集体、个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各国的经济计划管理体制集中程度不同,各国对价格的控制与监督的方法差别很大。有的国家监督价格的方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有的采取行政手段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有的则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把国家监督价格的职能转到社会组织方面。

中国价格立法的沿革中国的价格立法历史悠久,早在战国前期周威烈王四年(公元前422),魏国政治家李悝鉴于“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因而颁布“平籴法”。丰年平价收购,荒年则平价卖出,使粮价稳定,防止暴涨暴跌。这一价格立法,对稳定魏国经济,安定人民生活,起到积极作用。后来秦代的“金布律”,汉代的“平准法”,唐代的“常平法”,宋代的“市易法”等,都是关于价格的立法,都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发生过一定的影响。

中华民国时期,基本没有价格立法。抗日战争后期,国民党政府滥发通货,物价飞涨,为控制这种局面,曾于1942年12月颁布《限价实施办法》,规定自1943年1月15日起,全国各地一律以1942年12月30日各地原有价格为评定标准,实施限价。但由于没有物资储备基础,单纯以行政命令来“平抑物价”,结果适得其反。1946年,国民党政府发动全面内战,进一步造成通货恶性膨胀。据统计,从1937年7月到1949年5月,国民党政府纸币发行量增加1400多亿倍,物价上涨8.5多亿倍。上海解放前夕,鸡蛋每个150元“金圆券”,折合法币4.5亿元。

各国的价格法规世界上不少国家在价格管理上都制定了相应的立法。美国的公平贸易法以及反托拉斯法中都有关于价格的规定。日本政府1946年颁布《物价统制令》,1962年第八次修改,在价格管理上开始采取稳定物价的综合对策;在《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施法》(1973)中,规定了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和标准价格;在《农产品价格稳定法》(1953)中,对农产品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及价格补贴等政策作了规定。

苏联的物价管理法规有《苏联部长会议国家物价委员会条例》等。罗马尼亚在1977年11月12日重新公布了1971年制定的《价格和收费制度法》,主要靠行政手段,靠各级物价机构的作用,对价格进行监督。南斯拉夫在1979年12月颁发了《价格制度基础和社会对价格的监督法》,该法体现了以联合劳动为基础的自治经济制度的价格法规。匈牙利1980年1月1日执行的《关于价格调节制度的法令》,对价格的监督采取了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物价法规在国家建立初期,由于国民党政府遗留的恶性通货膨胀后果尚待消除,物价波动尚未平息,1949年11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当前物价问题》的决定,采取稳定币值、稳定物价的12条重要经济措施。1950年 3月 3日《中央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依靠国家政权和国营经济的力量,进一步采取国家统一掌握货币发行、统一管理财政收支、统一粮食调配、控制部分重要物资供应等一系列措施,防止金融波动,稳定物价,为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国民经济提供了条件。

进入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30年来,先后制定的主要物价管理法规有:195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物价管理权限和有关商业管理体制的几项规定》;同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物价分级管理的规定》;1963年4月13日国务院《关于物价管理的试行规定》。这三个规定在物价管理体制方面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1980年4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的通知》、1980年12月 7日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1982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和1983年 7月26日国务院《关于制止乱涨生活资料价格的若干规定》等行政法规,对物价进行了行政干预,以保障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于1982年7月7日通过、8月6日颁布执行,共7章41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比较完整和系统的物价管理法规,是处理经济活动中价格关系的重要准则,规定了下述几方面的关系:①在坚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同时,有计划地对物价逐步进行合理调整。②在价格的制定与管理方面,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③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正确处理中央同地方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关系。④物价管理体制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⑤在物价监督检查方面,以国家各级物价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为主导,同时充分发挥企业、事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该“条例”还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不同性质和情节规定了相应的惩处。

标签: 价格法 价格法的历史渊源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客户拖欠货款不给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小车撞电动车赔偿标准是什么?小车撞电动车小车全责怎么理赔?
用抵押贷款购买房屋后 如确实无能力归还贷款怎么办?
醉酒驾车处罚流程是什么?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罚内容是什么?
股权质押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到期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吗?
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工程质量问题的违约金约定方法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是什么?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农村宅基地面积超了会有什么后果?会受到哪些处罚?
交通强制险是什么?交通强制险最多能赔多少钱?
期末股东权益计算可持续增长率是什么意思?应用法则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快递超过7天怎找谁赔偿(快递寄掉了怎么赔偿)
2 合法占有人是物权人吗 合法占有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3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害主体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4 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不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好处?
5 撞死人车保险赔不赔?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6 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赔偿数额计算方式是什么?
7 实践中车辆保险理赔时效多长时间?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8 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合同法还有指定法院管辖规定吗?
公司法
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实践中实施家庭暴力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民事执行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欠钱不还找谁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申请表的内容有哪些?
如何理解限制物权?限制物权担保物权是什么?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都有什么业务?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工作的就业与前景怎么样?
怎样处理建筑合同纠纷?建设合同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3年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吗?
合同法
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包括哪些财产?

2023-05-24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2023-05-19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2023-05-19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2023-05-19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2023-05-19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2023-05-19

劳动纠纷
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包括哪些财产?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